各位Pixnet的網友們

 

我一位好友在跨年的那天被人Hit and Run

聽目擊證人說(警察沒留連絡方式的那一對好心人士)

他們騎車追上去看車牌時,

那台車撞到後,完全沒有減速,車內"賤人們"還有說有笑!!!!

希望大家多多幫忙,抵制不守法又自以為的惡行狂暴.gif 

可以的話請大家多多幫忙轉貼!

 

友人有請東森新聞來採訪
網址: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09/01/20/138-2397671.htm(有影片)
車牌號碼:0065-DT

福特黑色Tierra


 

以下是我朋友的經歷:

 

2008/12/31跨年的晚上,大概21:00前後,

我和男友整天待在醫院加護病房看他爸爸,他爸爸心臟開刀,還在加護病房裡,剛從三總出來沒多久,騎機車雙載直行忠孝東路往市政府方向,在松山路口被一台黑色轎車擦撞,轎車肇事逃逸,我們都有受傷,我當時打電話報警,轉角有交警走過來協助,當時有一對男女友幫忙記下(0065-DT,福特黑色Tierra)看到有警察就跟他說車號與特徵,但交警並未留下證人的聯絡方式,後來負責的交警是信義分局的陳韋鵬警員,到急診室替我們做筆錄,說會寄雙掛號,叫我們等通知,當時有問調監視器的問題,警方一律推說要我們自己向當地里長要

1/16下午4點才到信義分局的偵察組,由陳建銘偵察佐處理,肇事者否認有撞到人,要我們拿出證據,直接叫我們提告,意思是擺明不認帳,還說若告不成要反告我們誣告,承辦警察態度也很差,一付就是你們要和解就和解,要告就再做一次筆錄,非常公式化的作業

調監視器的問題,我們自己跑到現場問,跑來跑去找里長和五分埔派出所,到最後才知道那支是屬交警局的,那邊沒有其它監視器了,回到信義分局問,才說要公文才能調,有警察朋友說,應該在事發就要找到肇事者才對,為什麼會拖這麼久呢?監視器的問題也是拖到現在才要幫忙調,我們很擔心最後會變成肇事者無罪,跑掉就對了??請大家幫忙問問,當天是否有人看到這場車禍,助我們一臂之力,希望能找到目擊證人,或是告訴我們應該怎麼辦? 

現在覺得有點求助無門,靠警察這種辦事能力,似乎會不了了之,我受輕傷,機車向左邊倒,我的左膝蓋挫傷,破皮還腫起來,到現在還沒辦法推散瘀青,我男友比較嚴重,右手骨折,嘴巴撞到地上,兩顆門牙斷的很深,可能要花好幾十萬植牙,全身多處挫傷破皮,機車也壞掉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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